1.大學部(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得於三年級(獸醫學系四年級)下學期結束後,於每年6月30日前,向各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修讀學、碩一貫學程。錄取名額、甄選標准及甄選程序由各系所自訂,并提教務會議同意後生效。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資格。取得預研生資格後,必須於規定修業年限內(不含延畢生)取得學士學位,并於畢業年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生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2.本校大學部學生得於三年級下學期結束後,於每年6月30日前,向本所提出申請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甄選程序:(1)學生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申請表(2)曆年成績單一份(3)研究報告一份(4)讀書計畫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