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送本校立案證明,以應學生出國求學、求職,或學校申請研究計畫及出國參加研討會之需求;並自102學年度第2學期(103年2月1日)起,原由教育部提供各校立案證明文件之申請作業方式,將改由各校自行受理所屬畢業生或學生所需之學校立案證明文件,以提升行政效能。
附件檔案為本校成立證明、本校立案證明及用印申請單(若有用印需求者請依規定填送),請自行下載使用。
秘書室 電話:(05)2717008-7012 傳真:(05)2717013 電子信箱: secretary@mail.ncyu.edu.tw 地址(蘭潭校區):600355嘉義市鹿寮里學府路300號(行政中心2樓)
秘書室 電話:(05)2717008-7012 傳真:(05)2717013
電子信箱: secretary@mail.ncyu.edu.tw
地址(蘭潭校區):600355嘉義市鹿寮里學府路300號(行政中心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