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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2-09-20
發布單位:國際事務處
類  別:其他
標  題:本校「111學年度第1次薦外交換學生甄選」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本校「111學年度第1次薦外交換學生甄選」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通 知

一、本校「111學年度第1次薦外交換學生甄選」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欲申請同學請將申請資料書件逕送所屬系/所提出申請。

二、本甄選活動將配合各姐妹校申請截止日,請各系/所以下截止日前辦理初審及繳交推薦學生資料至國際事務處,俾利進行校內複審作業:
(一)姊妹校美國紐澤西州斯托克頓大學、日本中京大學、日本兵庫縣立大學: 送件截止日9月28日
備註:上述姊妹校要求推薦校3/1前須送交推薦學生名單。
(二)其他姊妹校:送件截止日10月11日

三、申請學生須符合以下申請資格:
(一)如通過甄選,出國研修期間身分需為本校註冊之在學學生,並於國外研修完畢須返回本校取得學位。
(二)外國語言能力須符合姐妹校語言要求(如赴美國交換需符合該校托福或雅思門檻)。
(三)在校學業成績優異:
申請人在校成績建議達全班前20%以內或學期平均成績研究生80分(含)以上、大學部學生75分(含)以上
(成績單需含在校排名資訊)。

(四)在專業領域的研究著作有具體獲獎事蹟,或為全國性、國際性專題競賽獲獎者。

四、欲申請教育部學海系列出國獎學金(研修地點不含大陸及港澳地區),其出國時間為111年7月後,並須符合以下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於薦送學校同一教育階段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
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二) 申請學海惜珠者,應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
助資格。

(三) 參與學生應通過薦送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四) 依要點規定申請計畫補助者,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五、檢送讀書計畫評分表,敬請系所依據申請人撰寫內容評分(如附件1)。

六、檢附111學年度第1次交換生招募可申請之姊妹校及薦送名額名冊及語言檢定要求(如附件2)。

七、交換學生申請表及姊妹校資訊請卓參國際事務處網站交換學生專區 (https://oia.ncyu.edu.tw/cores.aspx?getId=565AA62C04915483&getId1=E53C0BACCE7A1979&getId2=FE5F8555D2D9A2BB) 。

八、日本宮崎大學交換計畫名額及語言要求(如附件3
)、日本兵庫大學語言要求(如附件4)。






此致 各系/所




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敬啟

相關連結請參閱https://oia.ncyu.edu.tw/show_news.aspx?getId=0145E1D0FDC8C57C&getId1=FB98AD7333FB53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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