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主旨:遴選本舍宿舍自治委員2名。
依據:嘉義大學學生宿舍自治組織設置與輔導要點第六條及第九條第二款及第十條第二款之相關規定辦理。
說明:
ㄧ、應選名額:依宿舍自治組織設置與輔導要點之相關規定,本學期應產生自治委員兩名。
二、參選資格:除應有服務舍區熱誠外,需已具下學年度(103學年度)本舍居住權之身份。
三、責任義務:宿舍自治委員有出席管理委員會之各項會議,提供提昇宿舍品質和營造宿舍文化之興革意見並監督管理委員會之各項決議執行之權力及義務。
四、任期:自公告當選日起至104年止。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3年10月20日13:00時止
(申請表至宿舍辦公室領取)。
六、報名名額如未超過遴選名額,則以資格審查方式產生;如超過遴選名額,則以投票選舉方式產生。
七、資格審查或選舉時間:
1.103年10月21日10:00~12:00(星期二)辦理資格審查。
2.報名超過遴選名額,則於103年10月29日(星期三)10:00~19:00辦理選舉(10月21日至10月28日為競選活動時間)。
八、資格審查或選舉結果定於103年10月31日(星期五)上午十時公告週知。
林森宿舍辦公室10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