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102年度通識教育暨第二週期系所評鑑」自我評鑑資料呈現期間,依高等教育評鑑中心3月23日「102年度第二週期系所評鑑實施計畫說明會」說明內容,除經費投入係以會計年度來呈現外,其他項目一律以學年度來呈現。
二、依據本校102年度通識教育、師資培育暨第二週期系所評鑑作業時程,本校於102上半年度進行實地訪評,經洽詢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表示,上半年受評單位呈現之資料(近6年)為96學年度至101學年度上學期,其他項目(近3年)則為99學年度至101學年度上學期。
三、綜上,自我評鑑資料呈現期間,其中有關資源與人力投入變化之事實性資料,如師資員額、學生人數等,應填寫近6年之數據(96學年度至101學年度上學期);經費投入應填寫近6年之數據(96會計年度至101會計年度);其他項目則準備近3年(99學年度至101學年度上學期)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