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先取得第一張教師證書(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完成教育實習且成績及格,即可向師培中心申請)2.取得欲加註、加科、或另一類科的學分證明書(相關規定請點我)3.備妥教師證申請書及相關佐證資料(相關表單請點我),於每年3月、6月、9月、12月送至師培中心實習組申請。4.校內召開教師證書審查會議(申請人不必出席。本校每學期原則上召開2次,實際開會日期另訂之)5.通過校內審查者,由師培中心造冊向教師證發證單位申請核發。6.教育部將核發之教師證函送師培中心(原則上需28個工作天,必要時得以延長)7.師培中心依據申請人提供之回郵信封寄送,或於網站公告親自領取證書之方式。
♧學分證明書、課程或學分相關問題請洽課程組 05-2263411 (中教請轉分機:1753、小教請轉分機:1752)♧教師證書申請表單及相關流程問題請洽實習組 05-2263411 (分機1774、1756)♧申請教師證請同時將"脫帽大頭照"電子檔email至師培中心信箱:ctedu@mail.ncyu.edu.tw,檔名為身份證字號,信件主旨為"申請教師證加科"
中心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科學館3樓電話: (05)-2263411 #1751~1776師培中心E-mail: ctedu@mail.ncyu.edu.tw課程組E-mail:cteducourse@gmail.com實習組E-mail:internship@mail.ncyu.edu.tw第二張教師證申請窗口:ncyuedu1775@gmail.com地方教育輔導:ncyuedu66@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