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 理工學院 *
::: * 回首頁 *|* 嘉義大學 *|* 網站導覽 *|* 常見問答 *|* 意見信箱 *|* 雙語詞彙 *|* English *
*
**
*
*
:::
*
*
* 關於我們
* 學院特色
*
*
*
*
*
*
*
*
* 學院介紹
*
*
*
*
*
*
*
*
*
*
*
*
*
*
*
*
*
*
* 法規專區
*
*
*
*
*
*
*
*
* 服務項目
*
*
*
*
*
*
*
*
* 委員會代表及中心主管
*
*
*
*
*
*
* 院各中心訊息
*
*
*
*
*
*
*
*
*
*


20244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最後更新2023/12/27
*
::: * 首頁 > 研究中心設置要點 > 自動化研究中心

* * 自動化研究中心
*

友善列印

國立嘉義大學理工學院自動化研究中心設置要點

 

921229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務會議通過

9232591學年度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113104學年度第4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105216104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嘉義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理工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提升產業自動化技術,並培養自動化技術人才,特依據本校附屬單位(含中心)設置辦法,設置自動化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二、本中心掌理下列業務:

(一)研究:接受政府與民間委託執行自動化技術相關之專案研究計畫。

(二)教學:規劃自動化技術相關的訓練課程,培養自動化技術人才。

(三)訓練:辦理自動化技術相關學術演講、研習會和訓練班。

(四)服務:接受政府與民間委託提供自動化技術相關之專業服務。

(五)合作交流:推動與國內外產業學術團體暨民間團體之交流與合作。

三、本中心置主任一名,綜理中心業務,由院長遴選本院相關專長教師兼任,並提請校長聘任之,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置執行秘書一名協助中心主任推展中心業務,其產生方式由中心主任提名陳請院長聘任之,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

   、本中心依任務編組,得設下列三組:

(一)研究發展組。

(二)教育培訓組。

(三)推廣合作組。

每組得置組長一人,由中心主任遴聘本校相關專業教師兼任,並報請校長聘任之,以協助推動相關業務。

   、本中心因推展業務之需要,得聘請國內外專家學者擔任本中心顧問,由中心主任推薦,並報請校長聘任之。

六、本中心所需各項經費,以接受政府機關或公、民營機構之委託、補助或贊助收入支應。各項經費收支以自給自足為原則,並將盈餘依本校建教合作辦法辦理。

七、本要點經院務會議及行政會議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

到頁面頂端

*

回上一頁


國立嘉義大學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